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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5 11:23:02标签:

市拆迁办党总支、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五一”、“端午”将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就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五一”、“端午”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也是对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重要节点。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指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清廉氛围,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宣传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二、认真贯彻各项廉政规定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表率、作示范,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岗位和实际出发,防微杜渐,守好底线。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在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节日期间公车一律由单位集中停放。

三、加强监督检查

“五一”、“端午”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局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节日期间的检查情况,将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