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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5 11:26:19标签:

各辖市、区住建局,南京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技术自主创新,满足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和资质复查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南京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评为企业级的施工工法;

2、经过3个以上(包括3个)施工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整体技术在市或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4、编写内容要求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5、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以申报单位为主、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二、申报要求

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国建筑业协会建协[2007]5号)的工法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其中纸质材料包括下列八项内容(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1、南京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见附件);

2、工法内容材料;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关键技术审定材料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复印件;

5、不少于3项(包括3项)工程应用证明原件(如其应用实例少于3项的,应对工法的成熟性和可靠性加以论证);

6、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7、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关键技术填补国家空白时提供)。

电子版材料包括下列两项内容(DVD光盘一份)

1、与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

2、反映应用工法施工的工程录像片或照片。

四、报送时间

1、2015年度安排两次市级工法的申报评审,第一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第二次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2、按公布时间,已超过有效期6年的市级工法,如重新申报,原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享有优先审定权。

3、申报书和相关材料报送南京建筑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