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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资质代办:申请资质增项的企业注意事项

来源:发布时间:2016-07-02 15:57:37标签:

  一、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a.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b.专业承包企业除主项资质外,还可以申请不超过5项的相近专业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劳务分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c.劳务分包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各类别资质。

  二、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其同序列、同等级的增项资质进行互换。

  三、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但是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四、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五、建筑业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资本金、净资产可以和其他共用,不必累加。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应当分别达到各项和增项资质等级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六、对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暂定”的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可视企业实际情况对其承包工程范围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