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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05-15 11:27:23标签:

各辖市、区住建局,南京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要求,决定开展申报2015年度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建筑企业开展2015年度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计划下半年对已立项的目标工程进行成果评审。

二、申报条件

1、已开工在建规模大和施工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如:高层建筑、图书馆、教学楼、医院、宾馆、办公楼、体育馆、工业厂房、等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质量目标创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和省扬子杯优质工程以及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

 

2、应用国家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 6项以上、应用江苏省住建厅“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版)”2项以上的工程;

3、应用国家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其新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和国内领先的工程;

4、申报立项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指年内基本竣工的工程。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企业需填写《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各辖市、区施工企业由所属辖市、区住建局或建筑行业协会集中申报;南京市区企业、驻镇部省属企业、进镇施工外地企业经主管单位同意,可直接申报;

2、申报工程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发文公布;下半年对已立项新技术示范工程进行评审,未立项的工程,不予评审;